广东高院: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中新财经2月22日电 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其中,维护网络金融秩序案例:韦某等与章某等网络损害虚拟财富纠纷案入选。

  该案中,XIN币为一种加密虚拟“钱币”。2019年7月,韦某等组成A团队、姜某等组成B团队、章某等组成C团队,配合投资XIN币获取收益,其中韦某等四人投入的XIN币是向散户召募所得,委托、召募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外。2020年3月章某将C团队保管的私钥删除,导致三团队投资的XIN币无法取出。韦某等诉请章某等赔偿XIN币丢失的经济损失1190万元。

受冰雪天气影响 昆明机场取消航班184架次

记者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昆明机场)获悉,受较强冷空气影响,2月21日20时至22日20时昆明出现极端冰雪天气,22日昆明机场航班计划执行789班,其中进港396班,出港393班。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以为,XIN币不具备法定钱币的正当性,投资者通过境外召募获取XIN币并举行投资获取收益的投资生意行为,危害民众财富平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不受执法珍爱,由此引发的损失应自行肩负,故驳回韦某等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示意,本案系虚拟钱币典型案例。本案认定当事人之间举行的虚拟钱币投资生意流动不相符相关划定而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肩负,亮明造孽投融资流动不受执法珍爱的司法态度,明确损害法定钱币职位的投融资行为不受执法珍爱,依法维护金融秩序稳固、保障经济财富平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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