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征求意见:优化银行发行债券审批范围和机制

  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银保监会官网新闻,为连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事情程序,构建内外一致的市场准入规则系统,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门行政允许规章的决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停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北京2025年将累计建成70万个充电桩

4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蒋志辉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市累计建成充电桩、加氢站分别为25.6万个和10座。到2025年,北京市累计建成充电桩、加氢站将达到70万个和74座,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

  《征求意见稿》对《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允许事项实行设施》《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允许事项实行设施》《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允许事项实行设施》相关条款举行修改,主要修改事项包罗:缩减银行高管职员任职资格审批局限,优化相关任职资格条件,优化银行刊行债券审批的局限和机制,以及依据中外一致原则修改部门条款等。

  详细来看,对于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提议人或战略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征求意见稿》删去了相关条件中的“最近1年年终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

  在银行刊行债券审批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商业银行(包罗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议详细工具品种、刊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刊行;如在24个月内再次提交额度申请,则原有剩余额度失效,以最新批准额度为准。

【编辑: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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